羅馬人書 第十三章

羅13:1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,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
羅13:2所以抗拒掌權的,就是抗拒神的命,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
羅13: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,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,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稱讚。
羅13: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,是與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惡,卻當懼怕,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,他是神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罰那作惡的。
羅13:5所以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是因為刑罰,也是因為良心。
羅13:6你們納糧,也為這個緣故,因他們是神的差役,常常特管這事。
羅13:7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,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,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,當懼怕的,懼怕他,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
羅13: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,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
羅13:9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羅13:10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羅13:11再者,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,因為我們得救,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。
羅13:12黑夜已深,白晝將近,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,帶上光明的兵器。
羅13:13行事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晝,不可荒宴醉酒,不可好色邪蕩,不可爭競嫉妒。
羅13:14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,不要為肉體安排,去放縱私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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