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 第七章

林前7:1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,我說男不近女倒好。
林前7:2但要免淫亂的事,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
林前7:3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,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
林前7:4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,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
林前7:5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分房,為要專心禱告方可,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,引誘你們。
林前7:6我說這話,原是准你們的,不是命你們的。
林前7:7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,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,一個是這樣,一個是那樣。
林前7:8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:若他們常像我就好。
林前7:9倘若自己禁止不住,就可以嫁娶。與其慾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為妙。
林前7:10至於那已經嫁娶的,我吩咐他們,其實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,說:妻子不可離開丈夫。
林前7:11若是離開了,不可再嫁,或是仍同丈夫和好,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
林前7:12我對其餘的人說:不是主說: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離棄妻子。
林前7: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,他就不要離棄丈夫。
林前7:14因為不信的丈夫,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,並且不信的妻子,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,〔丈夫原文作弟兄〕不然,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,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。
林前7: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,就由他離去罷,無論是弟兄,是姐妹,遇著這樣的事,都不必拘束,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。
林前7:16你這作妻子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,你這作丈夫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。
林前7:17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。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。
林前7:18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,就不要廢割禮,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,就不要受割禮。
林前7:19受割禮算不得甚麼,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,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。
林前7:20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,仍要守住這身分。
林前7:21你是作奴隸蒙召的麼,不要因此憂慮,若能以自由,就求自由更好。
林前7:22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,就是主所釋放的人,作自由之人蒙召的,就是基督的奴僕。
林前7: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,不要作人的奴僕。
林前7:24弟兄們,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,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。
林前7:25論到童身的人,我沒有主的命令,但我既蒙主憐恤,能作忠心的心人,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。
林前7:26因現今的艱難,據我看來,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。
林前7:27你有妻子纏著呢,就不要求脫離,你沒有妻子纏著呢,就不要求妻子。
林前7:28你若娶妻,並不是犯罪,處女若出嫁,也是犯罪,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,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。
林前7:29弟兄們,我對你們說:時候減少了,從此以後,那有妻子的,要像沒有妻子。
林前7:30哀哭的,要像不哀哭,快樂的,要像不快樂,置買的,要像無有所得。
林前7:31用世物的,要像不用世物,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。
林前7:32我願你們無所罣慮。沒有娶妻的,是為主的事罣慮,想怎樣叫主喜悅。
林前7:33娶了妻的,是為世上的事罣慮,想怎樣叫妻子喜悅。
林前7:34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。沒有出嫁的,是為主的事罣慮,要身體靈魂都聖潔,已經出嫁的,是為世上的事罣慮,想怎樣叫丈夫喜悅。
林前7:35我說這話,是為你們的益處,不是要牢籠你們,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沒有分心的事。
林前7:36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,女兒也過了年歲,事又當行,他就可隨意辦理,不算有罪,叫二人成親就是了。
林前7:37倘若人心裡堅定,沒有不得已的事,並且由得自己作主,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,如此行也好。
林前7:38這樣看來,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,不叫他出嫁更是好。
林前7:39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約束的,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意再嫁,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。
林前7:40然而按我的意見,若常守節更有福氣,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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