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第三章

加3:1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又迷惑了你們呢。
加3:2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,你們受了聖靈,是因行律法呢,是因聽信福音呢。
加3:3你們既靠聖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,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。
加3:4你們受若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麼,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。
加3:5那賜給你們聖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因你們行律法呢,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。
加3:6正如『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』
加3: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加3:8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:『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』
加3: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,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加3: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,因為經上說著,『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』
加3: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,因為經上說:『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』
加3:12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『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』
加3:13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,〔受原文作成〕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,因為經上記著,『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』
加3: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。
加3:15弟兄們,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:雖然是人的文約,若已經立定了,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。
加3: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,神並不是說眾子孫,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,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加3:17我是這麼說:神豫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。
加3:18因為承受產業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,但神是憑著應許,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
加3:19這樣說來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,原是為過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,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
加3: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,神卻是一位。
加3:21這樣,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麼,斷乎不是,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
加3: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,歸給那信的人。
加3:23但這因信徥救的理,還未來以先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。
加3:24這樣,律法是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
加3: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,既然來到,我們從上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。
加3: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,都是神的兒子。
加3: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
加3:28並不分猶太人,希利尼人,自主的,為奴的,或男或女,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。
加3:29你們既屬乎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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