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第四章

加4:1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,卻與奴僕毫無分別。
加4:2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豫定的時候來到。
加4:3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。
加4:4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加4: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加4:6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,進入你們〔原文作我們〕的心,呼叫阿爸,父。
加4:7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,既是兒子,就靠著神為後嗣。
加4:8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。
加4:9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,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。
加4:10你們謹守日子,月分,節期,年分。
加4:11我為你們害怕,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。
加4:12弟兄們,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,因我也像你們一樣,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。
加4:13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,是因為身體有疾病。
加4:14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,沒有輕看我,也沒有厭棄我,反倒接待我,如同神的使者,如同基督耶穌。
加4:15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那裡呢,那時你們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,也都情願,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。
加4:16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,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。
加4:17那些人熱心待你們,卻不是好意,是要離間〔原文作把你們關在外面〕你們,叫你們熱心待他們。
加4:18在善事上,常用熱心待人,原是好的,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。
加4:19我小子阿,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。
加4:20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裡,改換口氣,因我為你們心裡作難。
加4:21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請告訴我,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麼。
加4:22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。
加4: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,是按著血氣生的,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,是憑著應許生的。
加4:24這都是比方,那兩個婦人,就是兩約,一約是出於西乃山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。
加4:25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,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,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。
加4: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他是我們的母。
加4:27因為經上記著,『不懷孕不生養的,你要歡樂,未曾經過產難的,你要高聲歡呼,因為沒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。』
加4:28弟兄們,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如同以撒一樣。
加4:29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,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
加4:30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,是說:『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,因為使女的兒子,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』
加4:31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,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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