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第十八章

申18:1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,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,他們所吃用的,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和一切所捐的。
申18:2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,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。
申18:3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,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,和兩腮,並脾胃給祭司。
申18:4初收的五穀,新酒,和油,並初剪的羊毛,也要給他。
申18:5因為耶和華你的神,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,使他和他子孫,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。
申18:6利未人,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那一座城,若從那裡出來,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
申18:7就要奉耶和華他神的名事奉,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。
申18:8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,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。
申18:9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,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,你不可學著行。
申18:10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,觀兆的,用法術的,行邪術的,
申18:11用迷術的,交鬼的,行巫術的,過陰的。
申18:12凡行這些事的,都為耶和華所憎惡,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,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。
申18:13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。
申18:14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,都聽信觀兆的,和占卜的,至於你,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。
申18:15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,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,你們要聽從他。
申18:16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,求耶和華你神一切的話說: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,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,免得我死亡。
申18:17耶和華就對我說:他們所說的是。
申18:18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,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,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,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,都傳給他們。
申18:19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,我必討誰的罪。
申18:20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,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,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,那先知就必治死。
申18:21你心裡若說: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。
申18:22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,所說的若不成就,也無效驗,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份咐的,是那先知擅自說的,你不要怕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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