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第十八章

民18:1耶和華對亞倫說:你和你的兒子,並你本族的人,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,你和你的兒子,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,
民18:2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,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,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,只是你和你的兒子,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。
民18:3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,並守全帳幕,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,和壇,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。
民18:4他們要與你聯合,也要看守會幕,辦理帳幕一切的事,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。
民18:5你們要看守聖所,和壇,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。
民18:6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,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,是給你們為賞賜的,為要辦理會幕的事。
民18:7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,一同守祭司的職任,你們要這樣供職,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,事奉我,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。
民18:8耶和華曉諭亞倫說:我已將歸我的舉祭,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,交給你經管,因你受過膏,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,當作永得的分。
民18:9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,就是一切的素祭,贖罪祭,贖愆祭,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,都為至聖之物,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。
民18:10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,凡男丁都可以吃,你當以此物為聖。
民18:11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,並搖祭,都是你的,我已賜給你,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得的分,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。
民18:12凡油中,新酒中,五榖中至好的,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,我都賜給你。
民18:13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,也都要歸與你,你家中的潔淨人,都可以吃。
民18:14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。
民18:15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,連人帶牲畜,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,只是人頭生的,總要贖出來,不潔淨牲畜頭生的,也要贖出來。
民18:16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,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按聖所的平,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(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)。
民18:17只是頭生的牛,或是頭生的綿羊,和山羊,必不可贖,都是聖的,要把他的血灑在壇上,把他的脂油焚燒,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民18:18他的肉必歸你,像被搖的胸,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。
民18:19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得的分,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,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〔鹽即是不廢壞的意思〕。
民18:20耶和華對亞倫說: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,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。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。
民18:21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,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,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。
民18:22從今以後,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,免得他們擔罪而死。
民18:23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,擔當罪孽,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,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。
民18:24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,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,所以我對他們說: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。
民18:25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
民18:26你曉諭利未人說: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,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,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,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。
民18:27這舉祭,要算為你們場上的榖,又如滿酒醡的酒。
民18:28這樣,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,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,從這十分之一中,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。
民18:29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,要從其中將至好的,就是分別為聖的,獻給耶和華為舉祭。
民18:30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: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,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,又如酒醡的酒。
民18:31你們和你們家屬,隨處可以吃,這原是你們的賞賜,是酬你們在會幕裡辦事的勞。
民18:32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,就不至因這物擔罪。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,免得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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