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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第一章

加1:1作使徒的保羅,(不是由於人,也不是藉著人,乃是藉著耶穌基督,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神)
加1:2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,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。
加1:3願恩惠平安,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歸與你們。
加1:4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,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。
加1:5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。
加1:6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,去從別的福音。
加1:7那並不是福音,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,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。
加1:8但無論是我們,是天上來的使者,若傳福音給你們,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。
加1:9我們已經說了,現在又說: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,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。
加1:10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,還是要得神的心呢,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,若仍舊討人的喜歡,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。
加1:11弟兄們,我告訴你們,我素來所傳的福音,不是出於人的意思。
加1:12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,也不是人教導我的,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。
加1:13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,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。
加1:14我又在猶太教中,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,為我袓宗的遺傳更加熱心。
加1:15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,又施恩召我的神,
加1:16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,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,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,
加1:17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,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,惟獨往亞拉伯去,後又回到大馬色。
加1:18過了三年,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,和他同住了十五天。
加1:19至於別的使徒,除了主的兄弟雅各,我都沒有看見。
加1:20我寫給你們的,不是謊話,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。
加1:21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。
加1:22那時,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。
加1:23不過聽說:那從前逼迫我們的,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。
加1:24他們就為我的緣故,歸榮耀給神。

加拉太書 第二章

加2:1過了十四年,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並帶著提多同去。
加2:2我是奉啟示上去的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,對弟兄們陳說: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,惟恐我現在,或是從前,徒然奔跑。
加2:3但與我同去的提多,雖是希利尼人,也沒有勉強他他受割禮。
加2:4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,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,要叫我們作奴僕。
加2:5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,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,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。
加2:6至於那些有名望的,不論他是何等人,都與我無干,神不以外貌取人,那些有名望的,並沒有加增我甚麼。
加2:7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,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。
加2:8(那感動彼得,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動我,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)
加2:9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,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,磯法,約翰,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,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,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。
加2:10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,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。
加2:11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,因他有可責之處,我就當面抵擋他。
加2:12從雅各那裡來的人,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,及至他們來到,他因怕奉割禮的人,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。
加2:13其餘的猶太人,也都隨著他裝假,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。
加2:14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:你既是猶太人,若隨外邦人行事,不隨猶太人行事,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。
加2:15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,
加2:16既知道人稱義,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稱義,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加2:17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麼,斷乎不是。
加2:18我素來所拆毀的,若重新建造,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
加2:19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著。
加2: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,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,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,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
加2:21我不廢掉神的恩,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

加拉太書 第三章

加3:1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又迷惑了你們呢。
加3:2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,你們受了聖靈,是因行律法呢,是因聽信福音呢。
加3:3你們既靠聖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,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。
加3:4你們受若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麼,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。
加3:5那賜給你們聖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因你們行律法呢,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。
加3:6正如『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』
加3: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加3:8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:『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』
加3: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,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加3: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,因為經上說著,『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』
加3: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,因為經上說:『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』
加3:12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『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』
加3:13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,〔受原文作成〕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,因為經上記著,『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』
加3: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。
加3:15弟兄們,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:雖然是人的文約,若已經立定了,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。
加3: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,神並不是說眾子孫,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,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加3:17我是這麼說:神豫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。
加3:18因為承受產業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,但神是憑著應許,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
加3:19這樣說來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,原是為過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,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
加3: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,神卻是一位。
加3:21這樣,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麼,斷乎不是,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
加3: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,歸給那信的人。
加3:23但這因信徥救的理,還未來以先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。
加3:24這樣,律法是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
加3: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,既然來到,我們從上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。
加3: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,都是神的兒子。
加3: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
加3:28並不分猶太人,希利尼人,自主的,為奴的,或男或女,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。
加3:29你們既屬乎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。

加拉太書 第四章

加4:1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,卻與奴僕毫無分別。
加4:2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豫定的時候來到。
加4:3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。
加4:4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加4: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加4:6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,進入你們〔原文作我們〕的心,呼叫阿爸,父。
加4:7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,既是兒子,就靠著神為後嗣。
加4:8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。
加4:9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,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。
加4:10你們謹守日子,月分,節期,年分。
加4:11我為你們害怕,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。
加4:12弟兄們,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,因我也像你們一樣,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。
加4:13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,是因為身體有疾病。
加4:14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,沒有輕看我,也沒有厭棄我,反倒接待我,如同神的使者,如同基督耶穌。
加4:15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那裡呢,那時你們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,也都情願,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。
加4:16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,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。
加4:17那些人熱心待你們,卻不是好意,是要離間〔原文作把你們關在外面〕你們,叫你們熱心待他們。
加4:18在善事上,常用熱心待人,原是好的,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。
加4:19我小子阿,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。
加4:20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裡,改換口氣,因我為你們心裡作難。
加4:21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請告訴我,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麼。
加4:22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。
加4: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,是按著血氣生的,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,是憑著應許生的。
加4:24這都是比方,那兩個婦人,就是兩約,一約是出於西乃山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。
加4:25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,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,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。
加4: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他是我們的母。
加4:27因為經上記著,『不懷孕不生養的,你要歡樂,未曾經過產難的,你要高聲歡呼,因為沒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。』
加4:28弟兄們,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如同以撒一樣。
加4:29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,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
加4:30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,是說:『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,因為使女的兒子,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』
加4:31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,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。

加拉太書 第五章

加5:1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,所以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。
加5:2我保羅告訴你們,若受割禮,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。
加5:3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: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。
加5:4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
加5:5我們靠著聖靈,憑著信心,等候所盼望的義。
加5:6原來在基督耶穌裡,受割禮不受割禮,全無功效,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,才有功效。
加5:7你們向來跑得好,有誰攔阻你們,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。
加5:8這樣的勸導,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。
加5:9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。
加5:10我在主裡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,但攪擾你們的,無論是誰,必擔當他的罪名。
加5:11弟兄們,我若仍舊傳割禮,為甚麼還受逼迫呢,若是這樣,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。
加5:12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,把自己割絕了。
加5:13弟兄們,你們蒙召,是要得自由,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,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。
加5: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加5:15你們要謹慎,若相咬相吞,只怕要彼此消滅了。
加5:16我說: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。
加5:17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,聖靈和情慾相爭,這兩個是彼此相敵,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。
加5:18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
加5:19情慾的事,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姦淫,污穢,邪蕩,
加5:20拜偶像,邪術,仇恨,爭競,忌恨,惱怒,結黨,紛爭,異端,
加5:21嫉妒,〔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〕醉酒,荒宴等類,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,必不能承受神的國
加5:22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,喜樂,和平,忍耐,恩慈,良善,信實,
加5:23溫柔,節制,這樣的事,沒有律法禁止。
加5: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,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
加5:25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,就當靠聖靈行事。
加5:26不要貪圖虛名,彼此惹氣,互相嫉妒。